以下文字來自本社團的團員(匿名) 最近更新20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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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公司,一開始以一萬八的價錢要我畫兒童英文圖典的” 美式風格“插圖,
以及這兩本書的編排設計、海報、字卡....等,
以試稿兩張,挑選其中一個風格開始執行,也簽了和約,
和約內容註明資料收集開始三週為限, 若有修改則雙方協調不在此限;
按照進度,我每天畫十張圖,然後編排好完成搞寄給他確認,
中途對方寄來一張清單要修改,也依照他的要求全部修改好了,
畫完一本半的時候,他提出:風格跟我們原來的出版物相差太多, 想要重新商討畫風,
而結論就是這些稿子全部作廢,重畫;
於是又重新畫試稿,等他確認風格是他想要的那樣, 我再從第一頁畫起;
每完成兩頁我就寄完成稿jpg給他確認內容, 看看有沒有需要修改等等,
他回覆說有收到了,修改之處等他看完再回,
最後我兩本書都畫完,編排都做好了,也寄給他完成稿,
等了幾天都沒下文
想說不是很趕時間嗎?怎麼都沒回覆?
有一天,上線問他是否有收到完成稿,
他突然問我:會不會畫日系可愛風格?
以下節錄MSN內容
隔天,這公司的行政通知我要全面改版,
後來我給對方兩個選擇:
1.增加稿費到3萬,先付一半,我再把書完成
2.付給我一半的稿費九千,然後就此解約,
對方回覆如下:
上週我寄出存證信函催告對方依完成搞需付給我稿費,
今天收到回函指責我“嚴重拖延進度,並未交給他任何完成稿” 為由,
只願付給6000元,並要我將所有完成圖搞(印刷檔案)寄給他;
後來跟律師以及家人商討的結果,
我們認為這間公司也許是慣犯,先以正常程序跟設計者合作,
然後到設計者已經完成稿件(並且全部的完成稿都有寄給他jpg)
就開始以”改變風格“為由,
如果設計者不願意重畫,則以“多次商討,仍不願配合”為由,
拒付任何款項,
或者設計者委屈接受6000元的稿費,他得到全部的完成稿,
只需付出1/3的稿費就拿到了他想要的東西!
各位接案的同志們,不可不防這種小人阿!
2011/4/28新增
後續:針對他寄給我的存證信函指出,
“幾經商討都未能依照討論內容修正,已嚴重延誤我司出版進度”
提出證據反駁如下:
這是最後行政提出全面改版時我跟他的對談
這篇是我寄給該公司,按照他的修改要求,
修正過完成稿之後,對方的回信
當知道這間公司硬要我全部重作,
要不然只能拿到六千元的時候(當然檔案還是要求我要寄給他),
我立刻極盡所能,聯繫並諮詢三位不同的律師,
也與同業的朋友討論此時的狀況,
請教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律師指出,
過程中所有連絡信件,包含修改、對談MSN、
以及中間寄給對方的完成稿,對方也回覆收到了,
之類的資料都完整保存著,
我有憑有據,可以要求這間公司給付相當於目前完成進度的稿費,
至於“修改風格”,是另外一個案件,必須重新討論另訂合約,
而且實際上我已將兩本書的完成稿JPG寄給對方了
若決定提告,律師寫了訴狀書向地院提告之後,
原告必須繳納一筆一萬元上下的開庭費用,
(然而這個案子的稿費不過一萬八)
更不要談這之間等待開庭,雙方你來我往所耗費的精神與時間,
而求償金額很低的案件,多半法院或律師也希望雙方自行和解
相信該公司以這樣的手段壓榨別人也不是第一次了
對他們而言根本沒有損失
目前,我只願能讓大家從這事件得到教訓,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讓這次的吃虧經驗變得有價值
這些圖稿,因為此公司並未付錢買下,
著作人格權在我,
還是可以另尋出版社,以合理的價錢賣給他們,
或者當作其他工作洽談的作品參考;
最後提醒大家:
1.完成討論風格的階段之後,必須將”確定的“ 風格附註圖文在和約內容之中,
註明不得修改,或以“次數”為限,
以免日後對方以“修改風格”為由,藉故拖延或拒付稿費
2.提供給對方確認用的樣本圖稿,務必降低解析度,縮小圖片,
以免對方擅自印刷出版,或輕鬆重製,到時候作者一塊錢也拿不到
3.如果案件製作時節很長,建議雙方依照進度彼此簽認,
任何出圖或交件都要有記錄,最好能分階段請款,
以免對方又翻案沒完沒了,浪費時間卻沒收入
4.完整保留對方和你之間的交談、信件往來, 如果有電話或見面商談記得錄音存證,
法庭上是講證據的,即使你不準備跟對方上法院, 也要防備到時候對方反咬你一口,
免得對方賴賬或推翻他應負的責任,小心駛得萬年船!
其實我與過往合作的編輯或製作公司之間,少有簽約這項過程,
長年的合作經驗都很順利,彼此禮尚往來,從沒有起過爭執
若對方本是奸巧之人,即使簽約雙方認定無虞,
他仍舊可以鑽漏洞或想方設法壓榨弱勢者,
決定要費盡心力求償?
還是應該想想如何選擇,讓自己早點擺脫困境?
謝謝大家聽我說這些事,感謝各方朋友提供的意見
盡自己的能力,成敗交給上帝
公司名呢!!公司名!!
回覆刪除我建議讓大家知道公司名,不用直接。點到為止的提醒就可以了!不然這樣多公司要小心耶!
回覆刪除這種公司直接公布了啦~馬賽克做什麼
回覆刪除有點好奇部落格主的律師有沒有提供其他的途徑去要求您的報酬?(總不能就這樣算了 冏)
回覆刪除也希望您當初簽約的時候沒有賣斷您的著作權(汗
畢竟這公司太惡質!!!
相當好奇要是進行訴訟程序的話能否讓對方乖乖付出您應得的報酬?
也建議不要'直接'公佈公司名稱的好,省得被抓到機會反告您毀謗之類的 =_=
和我之前接的案子非常的象呢....該不會是同一人= =
回覆刪除也是相同的兒童英文書插圖...
然後只給最初的訂金後
前期還是有修正風格,我們就依照她的要求修正
幾次後就沒再回信了,只是不斷的催我們稿子
一直到截稿日前一天突然說風格太差勁要我們3日內全部修完!!
否則全部不收!哪可能在3天內趕完花2個月做完的量
(實際上當案都被收去了...實在可惡)
但這件事情我們只有自己承受,當作倒楣...="=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刪除真是無敵想知道公司名>_<
回覆刪除乾脆把案例寫成下次合約的一部份,
『不可如上例,完成一半之後才來要求更改風格,否則公司需自行負擔大量修改費用!』
話說回來,真是可怕,
做這種事對方都不會良心不安哩..
該公司要被人__了嗎?
回覆刪除能公佈公司名稱嗎?我也是接案的SOHO。
回覆刪除希望避免遇到這種"偉大"的公司 = =
請問hydelove603接的案子名字有個“智”嗎?
回覆刪除反覆修改沒有上限的話,可以玩死SOHO族了...
回覆刪除寄送檔案應該有記錄吧...
回覆刪除把相關往來的郵件記錄都列印出來...
這樣可以做為呈堂證供嗎?
設計業的宿命!你有兩種選擇1.習慣這樣的生態2.離開這行業
回覆刪除我也是深受其害的受害者呀~
回覆刪除當初也沒講說確切完成日期,只是一改再改,看稿的時間也是他們在講,最後終於完成,把東西給對方後,也沒有回應,直到我主動去問對方,才跟我說 我拖延到他的時間,所以要扣錢,扣錢就算了,還叫我列舉說明扣除被扣的金額後,剩下的金額"我認為自己可以拿多少錢"!!!!!
真的是莊孝維~ 扣都扣了,剩下的不就是這樣了嗎~
整個就是有被騙的感覺,當初就是想說只是個小東西,又是人家介紹的,所以沒簽約XD~
真的是只能把委屈往肚裡吞><~~
不應該習慣這種生態,
回覆刪除身為在這行業的我們是唯一有資格抵制這種不良的人。
雖然喜歡這種工作,卻要為這種爛制度放棄,
一點都不值得,
點一下公司名稱吧,或用提示的...
比如說出版了哪些東西啦~地點啦~~
隨意誌先生,您用“宿命”二字可以打翻所有的問題...
回覆刪除今後遇到任何問題就用“宿命”來解決就好了,用這樣的態度面對問題,即使選擇“2.離開這行業”,還是會有一堆“宿命”再等著自己吧~~
如果是做網路的類似這情形最好就是小心一些傳統產業的大公司,像是味全...我們曾經做過一些他們的案子,窗口不斷的換不斷的換~然後改還改去沒定案...說穿了就是不給錢也不負責任.然後請這種款最怕的就是大公司煩瑣的作業流程,也是他們最好的藉口.他們的窗口其實也很難做,有決定權的大頭心態就是:做東西...好阿!!要給錢...不給...
回覆刪除宿命?笑死人了,如果這是你的宿命,
回覆刪除先生,我想你應該不是SOHO,也永遠當不成吧~
什麼叫「設計業的宿命」?
回覆刪除就是有你這種想當然爾的消極思想,難怪別人會騎到你頭上,勸你還是早早轉行吧。
有一家出版社也是這樣..三日內大改版,最後編輯走了,老闆不裝沒事,一直拖說會付款..XX琳出版社
回覆刪除我好像也遇過這種事情耶~但是我那時候剛接到那天就出車禍了~
回覆刪除右手重傷~無法畫圖哈哈~
後來也就不了了之了~
也是畫繪本的~
是哪一家出版社ㄋ?可用諧音發表嗎?
回覆刪除據了解,叫做x堡國際有限公司,在台北市大同區
回覆刪除總之接到內容相同的案件就要小心了...
表現的也太刻意了,根本是變相詐欺
回覆刪除畫風一開始不就要確定了,後面全事對方的問題...
如果設計者不願意重畫,則以“多次商討,仍不願配合”為由,拒付任何款項
感覺被欺負了....超惡質
http://chihbao.web66.com.tw/ch/CH122/122778/NMD/406766.html
回覆刪除感覺很多人都有相同的經歷,那真的要盡量的明示大家,讓這些黑心的業者,被攤在陽光底下,好讓同行的朋友們不要步上後塵~
回覆刪除我還沒遇過召喚律師出來的業主,
回覆刪除但到焦慮成災、狂掃狂改程度的輪班交替,一個也沒少過~
倒是我曾為了一吐鬱氣,搞一些像大衛*在幹的事,
成品印出來時,變成我的小秘密,也滿開心的~~~
*大衛,設計師,「蜜西失蹤記」作者。